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胡語桐)6月23日,“6·26”國際禁毒日前夕,慈利縣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未成年人案件審判庭)將庭審現場搬到一鳴中學,開展“巡回審判進校園”活動,公開開庭審理并當庭宣判一起容留他人吸毒罪案件。被告人史某因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此次庭審以“零距離”普法形式,為300余名學生上了一堂生動的禁毒法治課。
案情回顧:容留吸毒終獲刑
經審理查明,2025年2月25日凌晨,被告人史某駕駛其租用的小型汽車搭載楊某等三人前往常德市,以3000余元的價格在他人手中購買了一瓶依托咪酯及電子煙。被告人史某將含有依托咪酯成分的煙油添加到電子煙彈中后,先后兩次在其駕駛的車輛內容留楊某等三人吸食該含有依托咪酯的電子煙彈。當日,慈利縣公安局民警將被告人史某抓獲,史某到案后如實供述了其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的罪行。經現場檢測。四人的檢測結果均為依托咪酯陽性。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史某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其行為已構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公訴機關的指控成立。被告人史某曾因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刑罰執(zhí)行完畢以后,在五年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認罪認罰,可以從輕處罰。綜合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jié)以及對社會的危害程度,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活動現場:以案釋法敲響警鐘
被告人史某在最后陳述中這樣懺悔到:“我深知自己的放縱行為對個人、家庭和社會帶來了嚴重的危害性,也希望能給在場的弟弟妹妹們帶來警醒,以我為戒,珍愛生命遠離毒品,感謝法庭給我改過自新的機會,我會積極接受改造,早日回歸社會,做一名守法的公民?!?/p>
審判長在宣判后向師生強調:“容留吸毒不僅為毒品犯罪提供溫床,更會讓自己身陷囹圄。史某的案例警示我們,一次僥幸可能毀掉一生!”庭審過程中,學生們通過旁聽法庭調查、法庭辯論等環(huán)節(jié),直觀了解毒品犯罪的法律后果。法官助理還結合史某案,發(fā)放普法宣傳手冊,剖析毒品對個人健康、家庭及社會的危害,呼吁學生“對毒品說‘不’,對吸毒場所說‘不’”。
長效機制:法治教育護航成長
近年來,慈利法院刑事審判庭持續(xù)推進“利劍護蕾”專項行動,將巡回審判與法治教育深度融合。除禁毒宣傳外,還針對校園欺凌、預防性侵害等未成年人權益保護問題,開展“法治副校長進校園”“心靈樹洞信箱”等活動。2022年以來,該庭已深入50余所學校開展法治宣講,受教育學生超5萬人次。
法官寄語:莫讓青春染毒霾
青少年是國家的未來,容留吸毒的‘小惡’可能釀成‘大禍’。此次巡回審判通過“審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方式,將法治課堂搬進校園,不僅強化了學生的禁毒意識,更彰顯了審判機關對未成年人保護的決心。未來,慈利法院將繼續(xù)深化“巡回審判+法治教育”模式,為青少年健康成長筑牢法治屏障。
責編:王輝
一審:曾金春
二審:伏志勇
三審:萬朝暉
來源:湖南法治報